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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徽州和黄山市的前世今生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dmin    时间: 2019-7-1 20:45
标题: 徽州和黄山市的前世今生
春秋战国时期
此地原属吴,吴亡属越,越灭属楚。


秦王政三十一年(前216年)
设黝、歙二县,属鄣郡。清以前府、县志皆记为属秦鄣郡。学界“秦分三十六郡无鄣郡”“丹阳在秦亦属会稽,楚汉之际,分为鄣郡”等争论,而后有“秦属会稽郡,楚汉之间属鄣郡”之说。此为黄山市辖域内建县之始。


汉高祖六年(前201年)
黝、歙二县属荆国。


汉高祖十二年(前195年)
黝、歙二县属吴国。

汉景帝三年(前154年)
黝、歙二县属江都国。

汉元狩二年(前121年)
改鄣郡为丹阳郡,黝、歙二县隶属丹阳郡,歙县为丹阳郡都尉治。

汉元狩六年(前117年)
黝、歙二县属广陵国。

汉五凤四年(前54年)
撤广陵国,复置丹阳郡。黝、歙二县仍属之。

汉鸿嘉二年(前19年)
改黝县为广德王国,歙县属丹阳郡。

汉鸿嘉三年(前18年)
废广德王国,复设黝县。黝、歙二县仍属丹阳郡。

汉元始二年(2年)
又设广德王国。歙县属丹阳郡。

新始建国二年(10年)
王莽篡汉,建立新朝,废广德王国,改黝县名为愬卤。二县属丹阳郡。

汉建武元年(25年)
恢复黝县名。黝、歙二县仍属丹阳郡。

汉建安十三年(208年)
孙权遣威武中郎将贺齐征服歙县金奇、毛甘,黝县陈仆、祖山等山越部落。分歙县东乡地置始新县;南乡地置新定县;歙县西乡地并合黝县部分地置犁阳(后改为黎阳)、休阳县,加上黝、歙共6县,析置新都郡,治所始新。隶属扬州。黝县至此始称黟县。休宁境内置县也由此开始。这是黄山地区州郡一级行政设置的开始。

三国吴永安元年(258年)
避孙休名讳,改休阳县为海阳县。


晋太康元年(280年)
吴灭,改新都郡为新安郡。所属新定县改为遂安县,海阳县改为海宁县。新安郡辖始新、黟、歙、遂安、黎阳、海宁县,郡治在始新县。


南朝宋大明八年(464年)
并黎阳县入海宁县。

南朝梁普通三年(522年)
划吴郡寿昌县入新安郡。

南朝梁大同元年(535年)
析歙县华阳镇置良安县。此为绩溪境内置县之始。良安,民间有作“梁安”。

南朝梁承圣二年(553年)
析海宁、黟、歙各一部分重设黎阳县。新设新宁郡,辖海宁、黟、歙、黎阳县,隶扬州,制所海宁县。良安县归属未见记载,一说,良安置县不久即废。这是州郡级治所在黄山市区域内之始。

南朝陈天嘉三年(562年)
新宁郡并入新安郡,黎阳县并入海宁县。新安郡辖歙、黟、海宁、始新、遂安、寿昌6县,郡治始新,隶东扬州。

隋开皇九年(589年)
改郡为州。改始新县为新安县,并以遂安、寿昌入新安县,隶婺州。改新安郡为歙州,领海宁、黟、歙县,治所设在黟县。自此,淳安、遂安2县与后来的歙州、徽州区域分道扬镳,而双方又都认同建制发端于新安。

隋开皇十一年(591年)
徽州未来的精神、文化中心黄墩(篁墩)村,由海宁县划归歙县。

隋开皇十八年(598年)
改海宁为休宁县,县治迁至南当山水口。是为休宁之名确定之始。


大业三年(607年)
复改歙州为新安郡,辖休宁、黟、歙县,郡治休宁万岁山。

隋大业十三年(617)
郡人歙东汪华起兵保郡,占领新安等六郡地,称吴王。王城初设于万岁山,后迁歙县乌聊山。

唐武德四年(621年)
复改新安郡为歙州,州治歙县。自此,歙县奠定了从歙州至徽州的州府中心地位。

唐永徽五年(654年)
平睦州女子陈硕真起义,析歙县地置北野县。

唐开元二十年(733年)
划全国为15道,歙州属江南东道。

开元二十八(740年)
正月九日,划休宁回玉乡及乐平县怀金乡置婺源县,县治清华。是为婺源建县之始。

唐天宝元年(742年)
改歙州为新安郡,辖歙、休宁、黟、北野、婺源县。

唐乾元元年(758年)
复改新安郡为歙州,隶属浙江西道,不久改隶宣歙饶观察使。翌年复隶浙江西道。

唐永泰二年(766年)
平方清起义,析歙、休宁地置归德县,析黟县赤山镇和饶州浮梁东北乡置祁门县;划歙县华阳镇置绩溪县,均属歙州,隶宣歙池观察使。是为祁门、绩溪建县之始。

唐大历五年(770年)
废北野县入歙,废归德县入休宁,歙州辖歙、休宁、黟、绩溪、婺源、祁门县。从此形成延续至清末达1142年的“一府(州)六县”格局。

唐元和七年(812)
朝廷派员勘定,将当时婺民超出县境45里45步居住的地盘乐平县丹阳乡划属婺源县。自此徽州府传统六县县境基本稳定不变,至
1911年,各县方志未有县境变化的记载。

唐天复元年(901年)
婺源县治由清华迁至弦高。

五代十国之南吴(902-937年)
隶属宁国军节度使。

五代十国之南唐(937-976)
隶属建威军。

宋宣和三年(1121年)
五月,方腊寇平。改歙州为徽州,领歙、休宁、黟、绩溪、婺源、祁门县,州治歙县。自此方有徽州之名。

宋建炎四年(1130年)
合江南东西路为江南路,又置建康府路,徽州隶江南路建康府路。

宋绍兴元年(1131年)
复分江南东西路,徽州隶属江南东路。

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
升徽州为徽州路。属江淮行省。

元至元二十一年(1284年)
属江浙等处行中书省。

元至元二十四年(1287年)
改属江浙行省江东建康道。

元元贞元年(1295年)
升婺源县为州,徽州路领歙、休宁、黟、绩溪、祁门县和婺源州。

元至正十七年(1357年)
三月,朱元璋胡大海部攻克徽州。七月,改徽州路为兴安府。未知得名之来由!

元至正二十四年-吴元年(1364年)
复改兴安府为徽州府,属江浙行省。此为明清“徽州府”之肇始。

元至正二十六年-吴三年(1366年)
徽州府直属中书省。
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
徽州府直隶中书省。
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
正月,降婺源州为县,徽州府仍辖歙、休宁、婺源、祁门、黟、绩溪6县。所谓徽州“一府六县”的俗称,自此开始。

明洪武十三年(1380年)
罢中书省,徽州府直隶六部。

明永乐元年(1403年)
改隶南京,不久改称南直隶。

清顺治二年(1645年)
闰六月,徽州府隶属江南省。

清顺治十八年(1661年)
属江南左布政使。

清康熙六年(1667年)
七月,设安徽布政使司,徽州府改属安徽布政使司。自此方有“安徽徽州”之说。另:安徽布政使全称为“安徽宁池太庐凤滁和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”,所辖七府、三直隶州之名俱在其中,仅仅简称为“安徽布政使司”,省名绝非只取当时安庆、徽州两府首字为义。切莫片面解读,免有夜郎之嫌。

清康熙九年(1670年)
四月属徽宁道,为道治。

清康熙二十一年(1682年)
二月,改属江安十府粮储道,道治歙县。

清雍正十一年(1734年)
十二月,改属安徽宁池太广道。

清咸丰五年(1855年)
改属皖南镇,因清军与太平军在这一带争战激烈,徽州府由浙江巡抚兼辖。

清同治四年(1865年)
复归安徽省徽宁池太广道。

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
五月,改属皖南道。

民国元年(1912年)
裁府留县,徽州所属各县直属安徽省。传统意义的徽州,自此消亡。

民国三年(1914年)
安徽省重建安庆、芜湖、淮泗3个道,原徽州所属6县均归芜湖道。
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
设首县制,划全省为十个区,原徽州6县属第十区,歙县为首县。同年10月10日,全国普遍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制,第十区改为安徽省第十行政督察区,辖休宁、婺源、祁门、黟、歙、绩溪6县,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休宁。徽州州郡制中心离开歙县。1931年5月,行政院裁定绩溪、昌化两县人民插花居住形成两县分管的荆州地域划属绩溪,荆州复界问题基本解决。

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
7月,婺源县划属江西省。

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
4月,成立皖南行政公署,治所屯溪,第十行政督察区属之。

民国二十九年(1940年)
8月,第十区改为第七区,辖休宁、黟、歙、祁门、绩溪、旌德6县。此为旌德与徽州渊源之始。

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
6月,婺源返皖。8月16日,婺源县正式划属安徽第七区。

1949年
4~5月,第七区所属7县相继解放。5月7日,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在屯溪成立。5月13日,成立徽州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(简称徽州专区),同日成立屯溪市,均隶属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。专员公署初置歙县。7月,皖南区人民行政公署迁往芜湖,专员公署由歙县迁至屯溪,屯溪市改属徽州专区。全区领屯溪市和绩溪、旌德、歙、休宁、黟、祁门6县。婺源县划属江西省。婺源县浙东乡及回岭划入休宁县。歙县璜尖飞地北部划属休宁县、南部划入遂安。

1952年
2月,太平、石埭、宁国3县划属徽州专区。此为黄山区、石台县、宁国市与徽州结缘之始。8月,撤销皖南、皖北区,设安徽省,徽州专区改属安徽省。

1952-1958年
在此期间,1950年,将石台县的柯村乡、美溪乡,太平县的宏潭乡划入黟县;1956年,宁国县金沙乡划属绩溪县;1956年,歙县坦头乡、大源乡、竦口乡的江村环、溪头乡的溪东、洪塘、盈坑和汪村以及歙县金坑划属绩溪;1956年,江西省浮梁县蟠溪乡良禾仓、珠琳两选区划归祁门。1953年12月,屯溪市直隶安徽省,专区领歙、休宁、绩溪、黟、祁门、旌德、太平、石埭、宁国9县。1955年,屯溪市改属徽州专区。1956 年1月,徽州专区并人芜湖专区,屯溪市改为省辖市。1958年8月20日,屯溪市改由芜湖专区和休宁县双重领导。

1959 年
2月,屯溪市与休宁县合署办公。4月,黟县并入祁门县,旌德县并入绩溪县,石埭县并入太平县,南部安陵地区划入祁门。5月16日屯溪市交由休宁县领导。太平县城迁甘棠。

1961 年
1月,撤销屯溪市改为休宁县屯溪镇。4月1日,旌、绩二县分开办公,12月15日复置旌德县。4月5日,分祁门县,恢复黟县建制。4月10 日重设徽州专区(驻屯溪镇),8月16日,恢复县级屯溪市,属徽州专区。年底,徽州专区领屯溪、绩溪、太平、歙、黟、旌德、休宁、祁门、宁国1市8县。

1963年
5月,再次撤销屯溪市。9月,设休宁县屯溪镇,市郊改为休宁县屯光区。

1965年
7月,从太平县划出原石埭县区域合贵池县部分地区设石台县,属池州专区。传统意义的石埭县消失。

1971 年
3月,改徽州专区为徽州地区。

1974年
3月,太平县划属池州地区。

1975年
12月,复设屯溪市,为地辖市。

1980年
1月,宁国县改属宣城地区,太平、石台二县划归徽州地区。至此,宁国告别了28年的徽州之旅。

1983年
12月,撒销太平县,所辖区域与歙县黄山公社(即汤口镇)、石台县广阳公社合并成立黄山市(县级),由省直辖。此为太平号“黄山”之始。黄山全部纳入黄山市(县级)境内,其作为歙县、太平界山的历史一去不返。随着省直管黄山的行政命令,黄山风景区历史上第一次脱离徽州地区。

1986年
6月,黄山市(县级)改由徽州地区代管,徽州地区辖屯溪、黄山(县级)2市和歙、休宁、黟、祁门、石台、绩溪、旌德7县。

1987年
11月27日,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安徽省调整徽州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》,撤销徽州地区、屯溪市和黄山市(县级),设立黄山市(地级),市人民政府驻屯溪。设立黄山市屯溪区,其行政区域包括原屯溪市、歙县篁墩乡和休宁县梅林乡。设立黄山市黄山区,以原黄山市(县级)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。设立黄山市徽州区,其行政区域包括歙县岩寺镇和潜口、呈坎、罗田、西溪南、洽舍、富溪、杨村7个乡和郑村乡的瑶村。黄山市管辖歙县、休宁、黟县、祁门4个县。同时,将石台县划归安庆地区;旌德、绩溪两县划归宣城地区。

1988年
4月,地级黄山市正式成立,辖屯溪、黄山、徽州3区和歙、休宁、黟、祁门4县。至此,徽州再次成为一个消亡的历史区划地名,仅以“徽州区”的形式“另类”保留;至此,黄山终于以一山之名而盖全域;至此,绩溪县千年以来,首次正式脱离徽州主体辖域;至此,旌德、石台2县也告别了短暂的徽州之旅。


参考资料:
《黄山市志》《屯溪区志》《黄山区志》《徽州区志》《歙县志》《黟县志》《休宁县志》《祁门县志》《绩溪县志》《婺源县志》《淳安县志》《石台县志》《旌德县志》《宁国市志》。

原载(地图版)故园徽州网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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