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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浅谈宗亲组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dmin    时间: 2024-12-4 21:30
标题: 浅谈宗亲组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

近年来,随着人民物质条件的逐渐丰富,海内外悄然兴起一股寻根问祖的热潮,这股热潮从海外涌向国内,各类恳亲大会、祭祖大典、根亲文化节层出不穷,各类宗亲组织也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。
据台湾宗亲谱系学会1985年编印的《谱系与宗亲组织》记载,新加坡有200个宗亲会,菲律宾有110多个宗亲会,马来西亚有4000个以上的华人宗祠和会馆。我国宗亲组织的产生,源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后,受到台湾、香港、澳门以及东南亚华人聚集区宗亲会的影响。
宗亲会的宗旨大体相同,弘扬祖德,继承传统,团结族众,加强联谊,增进亲情,互相帮助,共谋发展。宗亲会活动的开展,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推进优良家风建设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社会、文化、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姓氏文化讲究认亲,口号是“天下X姓一家亲”。这是一句充满善意的、理想化的口号,实际上行不通。原因有二:一是姓氏文化本身属于“软文化”,接受不接受都行,反正也不影响什么。二是每个人都是独立的社会人,三观不同,认知不同。而软文化对人的认知,不具备强制约束能力。这就导致了家族事务中的种种怪象,如面和心不和、言和行不和等等。
我们在宗亲群以及各种谱牒文化研究群里,经常看到一些同姓氏的人,因各种宗族内部争端而相互开骂,丝毫不顾忌同宗共祖的血脉情谊。究其原因,大致有以下几点:
一、祖根地之争
1、大部分姓氏得姓时期较早,多在秦朝之前,关于这段时期的记载,多是传说和后人考证。不同版本的传说,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些差异,造成得姓始祖到底是谁、祖根地在哪的争议,也不可避免。
2、宋朝之前普通百姓没有资格修家谱,从宋开始百姓修谱多采用小宗之法,到明朝之后,百姓修谱才采用大宗之法,往上推算到得姓始祖。从秦朝(公元前221年-公元前207年)之前姓氏大爆发,到宋(公元960年-1279年)普通百姓开始修谱,已经至少有1200年空窗期,只能靠传说或者扶占术接世系。
3、明清时期,乡村专门的修谱匠,依靠《万姓通谱》等姓氏著作乱接世系。因此会有不少混乱的地方。如果家族成员争祖根地是哪里,只是学术之争,大家心平气和的去考证,是非常值得赞赏的,但现实情况是相互谩骂、互相拆台,致使祖宗蒙羞。
二、家谱之争
1、认为自己的家谱是正确的,别人保存的家谱是错误的。造成这样的原因主要是有两点:建国之前的家谱很多是手抄本,有可能是在誊写的过程中出现错误;依照的修谱版本不同,现在再次修谱之时就对家谱依照哪次修谱版本进行争论;
2、华夏儿女都有根祖情节,有明确的家谱记载始迁祖来源,这次修谱就想弄明白祖根地的家谱情况,甚至想与他们对接,但是种种原因,又不能很完美的对接,为此产生家族分裂、争论。
3、上次修续很完美,采用的是苏欧之法,但是家族中的年轻人说看不懂,要采用表格式修谱,觉得这样是与时俱进,年轻人也看得懂。但是族中老年人却坚持要采用老谱一样的格式修续家谱,因为老人认为这种是变了祖宗之法,断了传承。
4、家族没有老谱,这次是创修族谱,大范围的合修,有些宗亲虽属一地,但是不能确定是否是一支,于是为了入谱冒认祖宗,导致出现争议。
三、权力之争
在我国,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控比较严格,而以宗亲会命名是不可能被批准的,有些人会反驳说:“不可能,我们宗亲会就是合法的”。其实,合法的名字不叫宗亲会,而是以姓氏文化研究会的形式存在。
曾经有一句话说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。宗亲组织不像一个商会,大家有共同的目的存在,也不像一个公司,依靠各种规章制度约束。大家参与宗亲会的目的多样,需求不一,松散型组织又没有很强的约束力,内部拉帮结派、勾心斗角也会存在。
部分姓氏的宗亲组织内斗不断,同一姓氏在同一区域以不同的名称存在,大家各自为政,甚至分庭抗礼、相互攻击,真是哀鸿遍野,一地鸡毛。
四、功劳之争
1、能力威望不足又不让贤。这种现象经常出现在家族修谱过程中,有些家族明明两三年就可以修好的家谱,结果搞了五六年还没有明确的出谱时间表,时间长各种花销也急剧增加,甚至经费还不到印谱,就已经告罄,极有可能导致烂尾工程,出现这一现象主要负责人难辞其咎。
2、内部派别林立,相互掣肘。宗亲组织的管理层,需求不一,有些并不是真心实意为家族做事,只想图名或者图利,等到要为宗族做事的时候,一拖再拖,该付出的不付出,该做的不想做,过一天是一天,等开家族大会的时候比谁都积极,上台发言的时候比谁的功劳都大、贡献都多。
五、指导意见
1、宗亲组织以修谱续谱凝聚族人、挖掘保护姓氏文化、扶贫济困、奖教助学、传承孝爱文化为先,建宗祠、修祖坟、祭祖联谊次之,各姓氏可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。
2、目前,宗亲组织的活动经费大多来自捐赠和会员费,大部分宗亲会的账上没有资金,每次活动的费用靠临时捐赠或者AA制均摊。宗亲组织要不断吸纳对家族有研究的学者、对家族有情怀的企业家加入进来,有钱的出钱,有力的出力,让家文化保护的更好、更有效的传播。
3、宗亲组织应加强自我约束管理,自觉在宪法、法规及党和政府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希望各姓氏负责人把握好方向,让组织平稳有序运行,良性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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